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可以从事司法鉴定机关有哪些?

  司法鉴定和我们平时所说的其他鉴定不同,因为司法鉴定更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很多民事和刑事案件最后的审理都需要司法鉴定结果予以佐证。所以,在司法鉴定方面,我国法律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同时对能够从事司法鉴定的机关也有着更高标准的要求,那么能够进行相关鉴定的司法鉴定机关有哪些?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我们回答完“司法鉴定机关有哪些?”这个问题之后,还想提醒您,司法鉴定是一件非常严谨和认真的问题,所以如果有相关问题需要进行鉴定,一定要去国家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才能做到鉴定结果有法可依。同时,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工作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在开展相关中因违法和过错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结:司法鉴定和我们平时所说的其他鉴定不同,因为司法鉴定更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很多民事和刑事案件最后的审理都需要司法鉴定结果予以佐证。所以,在司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法院对贩毒案件审理多久
      刑事法院对贩毒案件审理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社会交往中,双方因某一事达成协议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对双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有时候签订和买卖合同,还是会有拖欠货款的情况出现,拖欠货款就必须按照规定支......


·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针对不动产,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就只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的,那么才能对该不动产进行确权。实践中,进行不动产登记是要缴纳一定费用,那么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


·交规中开车玩手机如何规定的?
      交规中开车玩手机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什么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什么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一、什么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


·北京五险一金断了有什么影响
      一、北京五险一金中的社保断了有什么影响?1、在大城市的人都知道连续上社保有多重要。比如在北京,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只有连续上满5年的社保才能在北京买车摇号和买房,这里的社保只包括五险。只......


在我国可以从事司法鉴定机关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