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

  男女如果没有领证就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则此时建立的应该是同居关系,这样的关系一个是不受法律保护,再一个也是不稳定的一种关系,所以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在这个时候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呢?这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都会判给女方。除非男方家庭条件非常优越,明显好过女方,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而女方又明显不适合带孩子,比如有疾病、经济条件不佳等等。同居在当前已经不是洪水猛兽,可谓已经见怪不怪了。同居期间生子也是常有的事,那么在解除同居关系时谁来抚养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呢?在法律上有哪些依据呢?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谁来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 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但是,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也是提供了保护的。并且法律同时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父母分手的时候,也要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男女如果没有领证就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则此时建立的应该是同居关系,这样的关系一个是不受法律保护,再一个也是不稳定的一种关系,所以男女解除同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诉讼法追诉期都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在审理刑事案件或其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较大的案件的一部主要依据法律,相关的法律追诉时效也有着一定的要求和期限的。那我们该如何进行理解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讲解刑事诉讼法追......


·一、醉驾现场抓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现场抓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需找关系的抓紧时间)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


·变更股东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变更股东多长时间可以办好?变更股东需要多久?一、变更股东需要多久股东变更并不会需要很久的时间,网上预约变更时间一般是3-5个工作日,到现场预约一般是预约后的2-3天后办理。办理变更执......


·夫妻离婚争女儿抚养权的权利有吗?
      夫妻离婚争女儿抚养权的权利有吗?是有的;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女儿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


·事实劳动关系追诉时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延长?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工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一种劳动关系,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事实劳动关系得仲裁诉讼是不受时效的控制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法律法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追诉时......


·在法律中怎样才算是遗弃?
      在法律中怎样才算是遗弃?(一)遗弃罪遗弃罪编辑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实践中的相关......


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