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
如今劳动者的人员流动性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讲要是进入一家新公司的话,此时也有一些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那么实践中,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
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否则签字后将视为劳动者对变更工作岗位的认可。
4、劳动者若对用人单位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与单位进行磋商,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也可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员工辞职要注意什么
员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不管员工是入职还是辞职,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不然就有可能给自己造成损失。至于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此时最好是能够与单位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要是单位随意侵犯员工利益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利益。
总结:如今劳动者的人员流动性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讲要是进入一家新公司的话,此时也有一些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那么实践中,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
·员工关系和劳动关系两者是否完全等同
员工关系和劳动关系两者是否完全等同员工关系指的不仅仅是劳动关系,还包括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各种关系。无论哪一种关系处理不当,都会对员工的情绪、心理、工作状态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公司......
·通常而言办理二手房屋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4个步骤:
通常而言办理二手房屋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4个步骤:签约、交税、登记、取证。第一步签约,签约顾名思义就是指买卖双方时到房屋产权监管部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是因为是购买二手房屋,买房......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担保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
·丧偶后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要解决好孩子抚养的问题,在后期生活中,没有直接抚养的按月支付抚养费。对方遇到交通事故死亡的,孩子的抚养会产生困难,这个时候,原来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提出变更抚养。......
·要拆迁了,在楼上修了阁楼,算是抢建吗?
要拆迁了,在楼上修了阁楼,算是抢建吗?算是,抢建,属于是违法修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
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