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关于新的征地补偿也有了新的规定,只要涉及到人民的利益问题,不仅仅是公民自己会关心,国家政府也会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一心一意都人民负责,那么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和之前的规定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费的变化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以及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年的规定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随着国家的不断繁荣昌盛,政府对人民的征地征物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从这个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就能显示出来,只要国家不断的发展的壮大,最先受益的永远是人民群众,一定要相信政府,当政府要征用自家的土地或者房屋时也要积极配合,不要因为自己的问题延缓了社会建设的进度,做一个对国家建设发展的有力的人民。
总结: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关于新的征地补偿也有了新的规定,只要涉及到人民的利益问题,不仅仅是公民自己会关心,国家政府也会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一心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合同纠纷的证据?
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合同纠纷有什么证据如果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时,当事人首选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合......
·公司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公司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就标志着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这时应该签署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来自网上的样本,这就需要员工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能嫌麻烦草草签署......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一、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一、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不给看小孩吗?
一、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不给看小孩吗第一,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老工伤人员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正在进行或已经列入改革改制计划的国有企业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第......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品房成为人民购买住房时的首选。然而,除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也普遍存在,尤其是房改房。那么什么是房改房,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到期......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