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网络环境存在着虚拟性,故而在现实生活中,在网络平台上发生的网络犯罪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网络赌博罪就是其中的一种罪名,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境内,是不得实施赌博行为的,不管是利用手机,还是直接聚众赌博。
  
  一、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1、中国刑法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有: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二、网络赌博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1、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2、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是刑事法律所明文规定的,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开设赌场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参与赌博的主体会被判处罚金。在判处刑罚之后,若导致了严重社会危害的,还有可能会留下案底。
  
  
总结:由于网络环境存在着虚拟性,故而在现实生活中,在网络平台上发生的网络犯罪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网络赌博罪就是其中的一种罪名,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动迁只要户主签字吗
      不是。一般提前2到3个月通知户主,应该是派人直接跟户主沟通,不止是户主得去签名。除了户主签字同意外,还有很多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解决,具体拆迁流程如下: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会被立案侦查:(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


·收购小偷的香烟犯法吗
      如果明知是赃物就犯法,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酒吧股权转让协议有什么内容
      酒吧股权转让协议有什么内容其实有很多酒吧都是几个人合伙一起开的,而此时每个人就自己入股的金额拥有对应的股权。日后可以将自己手里合法所有的股权进行转让,但在实际转让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


·第一次进入企业入职一般都会设定有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
      第一次进入企业入职一般都会设定有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对工作完成一个熟悉的过程,需要对公司工作进行适应,查看自身是不是适合在此岗位,是不是适合在此公司中工作,许多公司员工在试......


·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是否犯罪?
      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是否犯罪?近年来,全国各地都查处了不少非法集资案件,帮助老百姓挽回了一定损失。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件中,都是由公司组织的,涉及到受害人非常多。作为非法集资公司的负责人......


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