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失踪”,对方离婚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涉外因素的离婚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确实,离婚在新的婚姻法当中占一个比较大的比重。而的话,是需要对婚后所取得的工资,或者一些其他的收益进行分配的。这个分配存在着一定的原则。当然离婚案件诉讼的话,也存在着管辖权问题。
  
  
总结: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是什么?
      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是什么?合同不续签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租车合同解除诉讼是怎么样的?
      租车合同解除诉讼是怎么样的?如果你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在你接函后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对方接续履行合同,否则要求对方承担损失,具体损失赔偿额要看证据材料。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


·对于私生女是否有继承权?
      对于私生女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女拥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公路交通事故现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而且责任的划分也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如果发生了铁路交通事故的话同样是需要对事故的等级和责任进行划分的。这时......


·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许多离婚案件就是对于夫妻债务问题无法准确认定而产生,介于此,法律......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