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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就可以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活动公司法人的身份,为了使得公司能够较为方便的与其他的民事主体之间,建立经济利益关系,会选任法人、公司的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等职位,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董事长本人要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呈,辞去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该议案,同时选举新董事长。一般会导致董事不够公司章程规定人数。这时候需要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期间原董事长还要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到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被交易所确认后。原董事长才算是彻底辞职。
  
  二、《公司法》中对选举董事长有什么规定?
  
  1、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三、公司法中董事长选举要走什么程序?
  
  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何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直接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2)也可以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后,由董事会成员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的多少决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人选;
  
  (3)还可以规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大小决定哪些股东出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等等。
  
  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长辞职应向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审议。
  
  3、新董事长产生并不一定需要原董事长辞职,期限届满就可以换届选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4、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所以一般要在期限届满时才能换届选举。
  
  5、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财务总监辞职向经理提出,报董事会审议。新的财务总监的任职由经理提出人选交董事会决定。
  
  首先需要董事长本人提出辞呈,然后会召开董事会议案被通过之后,就可以被免除董事长的职位,同时也会选举新董事长。一般来说,在交接期间,原董事长依旧需要暂时暂时担任,只有在经过交易场所认可之后,才可以正式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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