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质保期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保期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保期在国务院出台的相关规定中是指在建筑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前提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那么关于工程质保期的具体要求和问题您是否了解,工程质保期是什么意思呢? 那么,就请跟随我们详细的去了解一下国务院出台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吧!
  
  一、法律规定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 相关解释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质量的承诺书:
  
  一旦我公司中标:
  
  1、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准,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我项目部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保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承担竣工验收后壹年以内的保修义务。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工期承诺书
  
  一旦我公司中标:
  
  1、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迅速开始工程准备工作,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确保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
  
  2、根据我公司的实力及技术水平,我公司有信心在总工期为 日历天的工作日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
  
  3、我公司郑重承诺: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5%。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关于工程质保期的具体要求和问题的相关资料,工程质保期是什么意思?综合来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如果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建设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是有保修义务的,并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总结:工程质保期是什么意思?工程质保期在国务院出台的相关规定中是指在建筑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前提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那么关于工程质保期的具体要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一、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


·关于我国的再审有什么特点
      再审有什么特点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公《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举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自诉案件能否宣告无罪?
      根据法律规定自诉案件能否宣告无罪?一、根据法律规定自诉案件能否宣告无罪?根据法律规定自诉案件能宣告无罪的,具体的法条依据如下,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经常在新闻中了解到寻衅滋事罪,那么到底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呢?寻衅滋事罪又有些什么样的处罚呢?优秀公民该怎样做才不会触及法律的底线呢?接下来我们将......


·交通事故中谨慎“私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如是受害者,首先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


工程质保期是什么意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