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购买股票算非法集资吗?
非法集资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根据规定股票算非法集资吗?对于已经掌握了确切的证据,证明某民事主体已经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的,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并非是所有的救济请求,都是会被司法机关所受理的,具体来说,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根据规定股票算非法集资吗?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件,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第二,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第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最大区别则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不属于已经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但是若企业单位,在没有经过国家相关单位的许可的,就向社会公众售卖股票,就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单位是会被判处罚金的,其他的高管,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总结:非法集资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根据规定股票算非法集资吗?对于已经掌握了确切的证据,证明某民事主体已经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的,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单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吗
加班在现今社会是常态,很少有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加班的经历。有的单位在安排员工加班后不会支付加班费,而是用安排员工补休来代替加班费的支付。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吗......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
·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在哪里?
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在哪里?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
·商品房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对土地的使用一直是严格管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土地的外资企业,应该缴纳土地使用费,这不同于土地使用税,是专门针对外资企业收取的。目前在......
·单位辞退住院员工合法吗?
单位辞退住院员工合法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
根据规定购买股票算非法集资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