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审批海外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改委审批海外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发展改革部门是境外投资审核的一个关键性部门,在未取得发改委的核准之前,中国投资者原则上不得签署任何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文件;此外,未经其核准,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海关和税务机关均不得办理与境外投资相关的任何手续。就境外并购而言,发展改革部门的审批制度包括前期的信息报告确认制度和正式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
一、信息报告确认。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9]1479号),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性报价及投标等具体活动。国家发改委近期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按有关规定直接或通过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改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对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函。所谓实质性工作是指投资主体对外签署约束性协议或提交约束性报价。
从信息报告所要求的内容来看,在向发改委报告之前,拟进行境外收购或竞标的中国企业应当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中方投资者就境外并购作出决议;
2、完成相关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
3、制定收购或竞标方案;
4、与拟交易的外方签订意向协议。
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投资主体在取得国家发改委的信息报告确认函以后,可以开始“实质性工作”,也就是投标或签署约束性协议,并向发改委提交正式的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规范发改部门境外投资核准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包括:2004年国务院通过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及其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相关细则。此外,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现行的核准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总结、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放宽了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金额,鼓励境外投资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
以上是我们对于发改委审批海外并购的制度的一些归纳总结。所以企业在为了扩大市场选择海外并购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定依法到发改委进行前期的信息报告确认和正式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总结:发改委审批海外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发展改革部门是境外投资审核的一个关键性部门,在未取得发改委的核准之前,中国投资者原则上不得签署任何具有最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电动车肇事逃逸致死亡怎么处罚?
电动车肇事逃逸致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
·合同滞纳金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滞纳金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合同滞纳金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是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滞纳金属......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公证在哪里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公证在哪里公证?一、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公证在哪里公证?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公证在公证机构来进行办理。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无罪?
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无罪?批捕的标准并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还有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人是否还有社会危险性,批捕主要是针对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才采取的强制措......
·退回补充侦查的方向性是什么?
退回补充侦查的方向性是什么?退回补充侦査,是指将移送起诉或审判的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检察机关,要求对案件中犯罪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部分重新侦査。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和......
发改委审批海外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