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2)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年 月 日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村委会在拟订林地转让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参考着这些标准,投资者也要注意审核林地转让合同当中是否有详细的介绍清楚转让林地的一些情况和期限,林地对转让的用途就是特定的,不能由村委会擅自更改,其中还包括林地转让的具体价格和一些实际性的问题。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2、转让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夫妻结婚几年财产可分割?
      一、夫妻结婚几年财产可分割?根据最新的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结婚分割财产已经取消了限制,所以不管结婚多长时间,都可以分割财产。原则上,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是均分财产。结婚之......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肯定是需要由民事法庭的相关工作人员来主持的,可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当中却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本身民事诉讼的主体也非常的好理解,但可能还是有一些法律意识特别薄弱的公......


·无过错方怎么提出离婚赔偿
      现实中不少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而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那实践中,无过错方怎么......


·劳动合同法怀孕假期有什么规定?
      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平等,尤其是在应聘时不能性别歧视。但是,职场中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相较于男性是比较特殊的,她们基本上都会遇到生育的问题。我国在立法过程中,......


·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要求转化有什么途径?
      一、新公司法实收资本要求转化有什么途径?1、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会计上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2、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在会计上应借记“盈余公积”......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