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侵犯肖像权费用是多少?

  由于演艺明星有一定的名人效应,商家用其人物形象做广告可以达到很好的传播效果。可是有的商家,没有征得对方同意,就擅自使用照片,这种行为是侵犯了肖像权。当事人为讨回说法,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那么,起诉侵犯肖像权费用是多少?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一、起诉侵犯肖像权费用是多少?向法院起诉肖像权受到侵犯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除非是特殊情况下不交诉讼费。1、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2、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3、案件受理费包括:(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诉讼费为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二、肖像权受到侵害如何起诉?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综上所述,肖像权侵权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当事人起诉侵犯肖像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大块,诉讼费比较少,在几百元左右,而律师费则根据律师事务所的规定而定,基本在四五千元。经过法院最终审理,原告胜诉的话,这些费用应当由被告也就是侵权的一方承担。
  
  
  
总结:由于演艺明星有一定的名人效应,商家用其人物形象做广告可以达到很好的传播效果。可是有的商家,没有征得对方同意,就擅自使用照片,这种行为是侵犯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一、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


·预防方法
      预防方法一、加强对网民的法治教育,积极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网民有言论的自由,但在行使自已的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网民在网络上遨游时,要注意自......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而租客承租房屋的时候,会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近年来,关于租赁合同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多发,针对这种......


·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无偿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无偿行为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


·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司法鉴定是法院判定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了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来获得相应的报酬。很多人会觉得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对相应的行为进......


起诉侵犯肖像权费用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