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

  随着高楼越来越的城市在近些年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高空坠物砸人砸物事件,甚至还频频出现因为高楼掉落的物品直接将行人砸死的恶劣案件,由于高空坠物发生的原因除了客观因素以外更多的是主观人为而无法很好的控制,那么我们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呢?
  一、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
  
  应采取以下行动:
  1、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3、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4、记录一切详情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涉及法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目前,我国一些城市通过安装摄像头抓拍高空抛物者。技防只是整治高空抛物的举措之一,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文明意识、安全意识的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该追究谁的责任?
  高空抛物和坠物的最大区别在于,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抛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抛物和坠物区分的意义是,考虑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轻重。
  如高空坠物引起有人受伤,管理人员应做到:
  1、通知救护车及公安机关。2、协助照顾伤者。3、设法寻找违例者或证人。4、封锁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5、记录一切有关资料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6、报告物业经理通知安保部主管及呈交书面报告。7、协助赔偿事宜的调解。综上所述,在我们不幸遭遇高空意外坠物的时候必须保持冷静,在及时送医保证生命健康的前提下必须及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伤势好转之后能够向当事人索要赔偿,而国家对受害者的保护也体现在了其无法确定肇事者的前提下将责任分摊给所有业主的方式上。
  
  
  
总结:随着高楼越来越的城市在近些年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高空坠物砸人砸物事件,甚至还频频出现因为高楼掉落的物品直接将行人砸死的恶劣案件,由于高空坠物发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
      刑法规定了刑期的计算标准,但是没有规定刑期的开始计算时间,那是因为每个案件的审理时间不同,而且要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才能计算。那么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吗?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


·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一、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就行了。股份制企业贷款不需全部股东签字担保,应提交其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


·单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吗?
      单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吗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


·俩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孩子问题是婚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处理好孩子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的确定也要合理,但是俩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也是一个比较具体的问题,很多朋友并不了......


·要如何购买专利权
      1.首先要确定好要买哪个专利,它授权没有。可以上国家知识产权网找那些已经公告的专利,也可以上那些专利转让网找,比如欧盾专利交易网,上面都有很多各个领域的专利。2.其次,可以自己也可以通......


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