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人的主观意志所不想发生的,但如果不幸发生了却也不可避免,这时就需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帮助了。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帮您更好地去研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要会从目的方面去解读这些条例。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一)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制定条例的第二个目的和任务。任何事物从大的方面划分,都有两个方面。制定法规,两方面都要考虑,不能有所偏废,或者重此轻彼。对于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要得到法律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医患双主实际上是由四个主要方面组成的,医方应当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患方应当包括发生医疗事故的患者及其亲属,所以,条例中所称的“患者”实际上是包括其亲属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的实践情况,一般来讲,患者外于“弱势”,更需要法律的帮助,同时也要求依法办事。条例与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加大了对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有的是在条文中明示的,如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最好的体现。有的是通过规定医疗机构、鉴定组织的义务,加大行政机关的责任的条款来体现的,如,(1)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都配备专(兼)职人员,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接受患者的投诉;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外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2)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等等。这些制度、措施是从规范角度提出要求,做到了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保护。总之,条例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达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二)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是制定条例的第三个目的和任务。在我国,医疗卫生基本上是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国家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障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这个服务网络的骨干力量。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增进身体健康,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这需要靠您的共同努力来创造和维护。尤其是在出现医疗事故争议时,各方面都应当冷静、依法妥善处理,不要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执业,影响其他患者就诊,以确保良好的就医环境。患者到医院看病,医院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安全,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尽可能减少患者的病痛。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医疗卫生行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所有这些规定,对于规范医疗卫生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条例设专章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防范以及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后采取措施的责任和义务。这安全和权益也都是双向的,只有医生能心无顾虑地全心手术,手术成功率才会大大地提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某方面来讲也是节省了效率。不过如果有一些很故意的情况,譬如医闹,也可以联系我们本站商讨后续的法律事宜。
总结:医疗事故是人的主观意志所不想发生的,但如果不幸发生了却也不可避免,这时就需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帮助了。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司法鉴定人鉴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项很重要的司法程序,在进行法律诉讼过程中经常被用到,进行司法鉴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进行,司法鉴定涉及到的鉴定中心,以及鉴定标准还要鉴定人的要求都十分的严格,需要遵......
·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有法律效力吗依照法律规定,定金超过总价款的20%部分是无效的。但无论定金条款是否有效,都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所以有权要求房主办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
·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是在劳动法当中,36条规定平时的工作的话,是不能够超过8个小时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如何收取?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如何收取?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
·被人恐吓威胁了应该怎么样办
可以立刻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对行为人作出处罚。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