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

  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和个体犯罪的办理程序大体相同,但具体又会有差异。单位犯罪涉及内容更多,更需要相关人员谨慎而严格的按照程序办事。那么,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具体都有那几个方面和步骤?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
  
  一、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
  
  1、管辖
  
  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
  
  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2、庭前审查
  
  除了应审查一般事项外,还应审查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需要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
  
  3、诉讼代表人确定
  
  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4、诉讼代表人出庭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5、诉讼代表人权利
  
  适用有关被告人的权利。
  
  6、补充起诉
  
  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起诉的,法院应当建议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补充起诉。
  
  检察院仍以自然人犯罪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罚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
  
  7、涉案财物的处理
  
  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供担保。
  
  8、审理障碍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
  
  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分别是管辖、庭前审查、诉讼代表人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人权利、补充起诉、涉案财物的处理和审理障碍。每步的具体要求在上文中也都简单的提到了。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总结: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和个体犯罪的办理程序大体相同,但具体又会有差异。单位犯罪涉及内容更多,更需要相关人员谨慎而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何解读民法典199条?
      如何解读民法典199条?签订合同之后想要解除合同或者撤销合同,这就涉及到了我国民法上的解除权和撤销权了,说到解除权和撤销权自然也就会与除斥期间联系到一起,《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手房契税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二手房契税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1、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


·借条到期不还钱多久内要起诉?
      借条到期不还钱多久内要起诉?借条到期不还钱三年内要起诉,我们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民事诉讼是三年的诉讼时效。限期借条到期还钱债权人不要后债权人打官司,可以列举相关自己还款,但对方不要的证据......


·盗窃十万元能判几年
      盗窃十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价格欺诈定义是怎么样的?
      价格欺诈定义是怎么样的?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实......


·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费的交纳项目都有哪些
      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费的交纳项目都有哪些?股权持有者的变更在公司运营中非常的常见,股东急需套现或者投资者有投资意向等都可导致股权的变更。只要双方有出让与受让意向的话都可以办理股权的转让......


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