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之后,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试用期即没有法律效力。试用期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关系的条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1)双方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双方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形成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3)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
  2、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
  (1)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2)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的,后试用期条款不成立。
  二、用人单位能否延长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已经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情况下能否单方延长试用期呢?试用期的延长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不能超过法定的试用期上限。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的上限,超过的部分无效。2、在法定试用期可以延长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在经过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为何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呢?原因是试用期条款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外,还不能单方随意变更,这也是劳动合同所应当具备的稳定性。当然,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出现重大事项,例如生病或者发生事故导致长期接受治疗而使得用人单位无法利用试用期对其劳动能力进行考察的话,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长试用期,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和理解。但已经经过的试用期期限仍然正常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并非无效。试用期是劳动用工期间的一个特殊时期,也是劳动争议多发的时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有不少试用期无效的情形,也存在无故延长试用期的情形。劳动者应当知道法律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之后,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试用期即没有法律效力。试用期无效的情形有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2023年吸毒管控新政策中管控时间是多久?
      自以来,国家为有效禁毒,减少毒品供应和打击吸毒人员违法犯罪,公安部门对吸毒人员进行了管控,建立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将吸毒人员信息全部登记入网,吸毒人员一旦使用身份证注册相关信息......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本人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本人吗?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


·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是普通创业者关注的重点。如果创业者召集不到合适的股东,那么也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相关司法解释中还规定了个人独资企......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一、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变更法人股东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公章和法人章。......


·人防工程质保期在我国是怎样规定?
      人防工程质保期在我国是怎样规定?人防工程作为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对于我们社会的安全保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国对于人防工程的质量是相当重视的,同时它也有质保期。那么人防工程质......


·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怎么办?
      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怎么办?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可以去法院选择诉讼。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


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