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国家征收土地都是需要给予土地使用人应有的补偿。具体来说有分成林地、房屋、田地等地。一般补偿费用里面包括土地附着物费用与青苗费。那么如果是林地,那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以山西省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规定做出具体规定(可作参考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被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  
  
  第三条 林地补偿费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  
  
  6、 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  
  
  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
  
  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  
  
  1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    
  
  1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  
  
  第四条 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按林地补偿费的50%缴纳,需伐除树木的,还应缴纳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从上文中可以看出,林地还分为人工林地、防护林地、天然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等等林地。不同的林地区别获得的补偿不一样。一般来说,按照林地的面积、疏密程度来进行计算补偿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在获得补偿的同时,还应获得植被的恢复费用。
  
  
总结: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国家征收土地都是需要给予土地使用人应有的补偿。具体来说有分成林地、房屋、田地等地。一般补偿费用里面包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法集资多少万以上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


·欠钱200万不还怎么办 一、欠钱200万不还怎么办?
      欠钱200万不还怎么办一、欠钱200万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


·一、整容修复要求给误工费是否可以?
      一、整容修复要求给误工费是否可以?还可以继续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


·隐名股东如何才能行使股东权力?
      隐名股东如何才能行使股东权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


·不批捕还能继续羁押吗?
      一、不批捕还能继续羁押吗?1、不批捕不一定还能继续羁押,是否可以继续羁押,需要看此时是否已经羁押了三十七天了,这是逮捕前的最长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


·亲属去探监开探监证明怎么写?
      亲属去探监开探监证明怎么写?亲属去探监开探监证明应当写明:犯罪人员的基本信息、探监人的基本信息、两者的关系、探监的时间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触碰了刑法,就要受到刑法的惩罚。我国刑法......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