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吸毒女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发现配偶吸毒,在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之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对于不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的民事主体,可以聘请律师处理相关事宜,此后,只需要在开庭之日到庭即可。
  
  
总结: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吸毒女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警立案侦查后说是民事纠纷会怎么处理?
      民警立案侦查后说是民事纠纷会怎么处理?一般民事纠纷,警察派出所接警后,也会介入民事纠纷的协商解决,防止纠纷进一步升级,能够确定非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民间纠纷或民事纠纷时,是劝解促合,......


·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因为各种原因,如夫妇感情不和等,当事人提出离婚,如果有人需要离婚,那么财产继承问题就随之而来,特别是有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没处理好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其实法律上对房屋继承权有明......


·有人冒充进行法律援助对象会怎么样?
      有人冒充进行法律援助对象会怎么样?一、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


·国有企业员工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员工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国有企业员工受贿,涉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受贿数额3-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20-3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


·房产转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产转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最近几年,在很多大中城市,二手房交易非常火热。买卖双方确定好意向后,要通过签署一份房产转让合同明确各自的义务。如果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或者一方......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