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员工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2、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签订好了的劳动合同应当给劳动者一份,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的话,则此时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因此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同时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出相应的赔偿。若你在这方面需要帮助,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网站的专业律师。
  
  
  
总结:员工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出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出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承担什么责任
      高空坠物对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行人生命健康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但是当行人被高空坠物导致受伤,要寻找坠物者时,追究坠物侵权人的侵权责任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那么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坠物侵......


·什么是医疗风险?
      什么是医疗风险?1、什么是风险?风险就是遭受损失的可能性。2、什么是医疗风险?医疗风险就是在医疗场所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3、医疗风险的特性(1)医疗风险有其必然性①医学存在很......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结束后通知辩护人是否合法
      一、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结束后通知辩护人是否合法?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结束后通知辩护人是不合法的,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应当通知律师。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交案件时不会通知辩护律师。《......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被告开庭前的准备什么材料
      被告开庭前的准备什么材料一、被告开庭前的准备什么材料(一)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


员工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