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保补缴时间限制吗?
在我国社保补缴时间限制吗?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且社保是从1993年1月1日开始的,社保金最早能从1993年1月1日开始补起,在这个之前的是补不到的。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中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缴。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二、注意事项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因购买楼房所需贷款而补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里查询到数据,如果可以查询到就可以办理补交,如果查询不到,贷款还是不会被批复的。(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 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2、补交时须提供: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实际上每个地方对社会保险的补交时间和其他细则的规定上都有差别,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只允许补交两个月左右的社会保险,所以超出的时间过长的话就只能委托给一些专业的机构。不过有些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也可能会审核当事人中间出现社会保险断交的具体原因的,根据具体的原因对补缴的时间限制可能也会差别对待的。
总结:在我国社保补缴时间限制吗?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且社保是从1993年1月1日开始的,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租赁合同解除协议怎么生效?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第二、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
·疫情期间上班有工资补助吗?加班工资怎么算?
只有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虽然在很多方面,我国是给予了精神病人特殊保护的,但这并不代表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时候,也一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要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此时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该怎么承担呢?详细内......
·打架被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
·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国家的土地征收中,征地补偿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征地补偿问题得不到好解决,容易产生各类征地纠纷,不利于征地工作的进行和我们切身利益的保护。我国各地都有......
在我国社保补缴时间限制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