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虽然由于某些原因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犯罪,但是说明行为人在主观意识里已经有了实施犯罪的动机和想法。为此,我国对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也有严格规定和相关的惩处措施,那么,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
  1、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
  3、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二、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三、如何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的具体回答,虽然犯罪终止和犯罪预备都没有构成犯罪,不会和其他犯罪分子一样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这两种行为也都是我国法律令行禁止的。所以,我们建议您,如遇问题可以向相关机构或者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千万不要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总结: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虽然由于某些原因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犯罪,但是说明行为人在主观意识里已经有了实施犯罪的动机和想法。为此,我国对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中国刑法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


·法院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但却不是每对夫妻都能携手走到最后,当感情出现破裂或无法协调的冲突时,离婚不失为一种更好的解决办法,和之前的感情说再见,去追求新的幸福。协议离婚本不需要通过法......


·财产侵权规定中的虚拟财产归责原则是什么?
      财产侵权规定中的虚拟财产归责原则是什么?虚拟财产侵权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第三......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构成要素有哪些?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构成要素有哪些?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


·什么是兼并收购?
      什么是兼并收购?一、什么是兼并收购?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什么意思?
      患者生病之后,需要服用相应的药物才会使病情好转,继而痊愈。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病人服用对症药物却仍然没有效果的,这种情况下不得不令人想到是否购买到了假药。我国针对药品的生产与销售规定......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