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七至十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其实,我国在工伤伤残等级方面制定的赔付标准全国各地都是通用的。所以,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参考依据也就是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只不过我们在这里没有办法确认您具体的工伤伤残等级程度,总共10个级别的赔付标准都有给您清清楚楚的罗列了出来,希望对在上海遇到工伤的这部分员工是有帮助的。
  
  
  
总结: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不构成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不构成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


·十月一日上班几倍工资?
      3倍。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由于房产的性质特殊,因此要是夫妻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时候,此时采取的方式其实也是不普通的,并不会像对现金的分割那样,直接一家一半就好了,房产属于不动产分割方式自然是不同的。那一般夫......


·根据我国规定司法鉴定为9级怎么算?
      司法鉴定在我国的诉讼活动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工伤伤残鉴定,司法鉴定也是非常专业的。这充分表现在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司法鉴定所鉴定出来的工伤伤残等级来进行赔偿的。但是许多普......


·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一、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我们经常会开玩笑说
      我们经常会开玩笑说,误工费这个词。或者是在处理一些交通事故或者大家斗殴的时间,都会提到误工费的问题。但是,在法律意义上,误工费的确定的标准有一点的差距。宁波城镇误工费赔付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