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不可侵害的。
  二、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怎么行使
  1、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2、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而配偶、父母、子女排在第一位,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也属于这里所说的子女范畴,应当首先获得继承。3、可以遗嘱继承。我们都知道,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立了遗嘱并且经公证而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法定继承。这样的规定也适用于非婚生子女,当被继承人有效地立下遗嘱把财产交给非婚生子女继承,那么非婚生子女就能按照遗嘱直接继承,不受法定继承的限制。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预见到自己死亡之前,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拟定遗嘱,分配自己的财产,此时,若没有写明非婚生子女可以受领遗产,那么,该主体是不享有财产的继承权的。
  
  
  
总结: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人死了债务要配偶还吗?
      人死了债务要配偶还吗人去世,配偶是否要偿还债务,从实践当中,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第一: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被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就有义务偿还。第二:去......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


·logo字体设计模仿会侵权吗
      只要符合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就可以构成侵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根据《......


·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怎样的?
      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怎样的?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一般情况下在3000元左右。1、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2、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需要办手续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


·申请笔迹鉴定的费用多少钱?
      申请笔迹鉴定的费用多少钱?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