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免除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有效,可以继续执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具体解释
  
  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对免责条款进行限制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签订的合同中,有上述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
  
  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
  
  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条款,则无异于鼓励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负责任地履行合同,这就与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相违背,且不符合合同订立的目的。
  
  不得免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也就是说,免责条款的免责以合同的基本义务得到履行为前提。如商品房销售商有将质量合格的、权属明确合法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的义务,如果在合同中订立“销售方不对房屋质量承担责任”等条款,即属免除基本义务,当然无效。
  
  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上要合理。如在购房合同中订立“对由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过错造成的损失,售房方不承担责任”,即属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合同一方凭借自己的优势,订立对另一方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另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或变更。
  
  如果你已经拿到毕业证书,那么就具备了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单位应当与你正常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复印一份劳动合同给学校,这样你就不需要给单位写免责声明,单位也无权要求你写免责申明,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你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那么你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单位就不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你也可以拒绝学校的不正当要求。
  
  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免责条款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你签订相关的免责条款,这是推脱责任的一种表现。以上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有效的吗?”的相关知识。如果公司要求你签订,你一定要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站律师。
  
  
总结: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免除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一、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被继承人是盲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着合同的签订已经履行等相关情况进行的规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合同法》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法律,......


·打残疾人法律怎么判决
      看具体情况。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另外,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之后抚养费最低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
      离婚之后抚养费最低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应该怎么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责任方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受害方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下面,我们详细介绍......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