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应当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可以看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提供证据,当然,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可以是公司或者是员工。除非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存在着欺诈的行为,比如员工给公司提供的学历证明都是不真实的,或者有些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和卖身契没什么区别,还有一些其他法律上所不允许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总结: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报批捕多次作案是否可以延迟提请批捕时间
一、报批捕多次作案是否可以延迟提请批捕时间?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
·2023年领取他项权证要多少钱
年领取他项权证要多少钱?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
·处理医疗纠纷有什么基本原则吗?
处理医疗纠纷有什么基本原则吗?处理医疗纠纷有公民公正的原则,还有就是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
·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收费是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收费吗,软件著作权费包括:著作权申请费,登记证书费,合同登记费,著作权变更费,著作权保管费,查询费。自著作权申请办理之日起,一个月受理,受理一种申请费250元每次如果......
·如果是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也就是说,员工不存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所说的“支付1个月......
·故意毁坏财物的定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的定案标准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的定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