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和生父的关系,必要时可通过生母提出的证据或其他人证、物证加以证明。如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如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其夫愿意负担该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则生父的负担可酌情减免。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其次,要弄清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他们的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您对相关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总结: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网贷可以构成诈骗吗,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很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进行贷款,但是在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审查贷款机构的合法性,很多的贷款机构因为没有得到当地的有关部门合法性审查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关于网贷可以构成诈骗吗,会受到什么处......


·一、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的规定是什么?
      一、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的规定是什么?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的规定是前者并不属于犯罪行为,但是后者是属于一种将他人物品占为己有的行为,是会受到我国刑法的立案处理的,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的规定是遗......


·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诈骗罪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价值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及以上的行为。诈骗罪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犯罪,很多人都遭受过诈骗,那么对......


·法律规定吸毒贩毒的规定是什么
      社会生活当中,很多重大的违法乱纪的刑事案件,都是由于吸毒贩毒人员引起的。毒品会危及人的生命,最重要的是吸毒需要有高额的金钱,有些人在吸毒的过程当中,为了满足自己吸毒资金的来源,也会......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何区别?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何区别?在民事诉讼中,法院要解决的是双方的民事纠纷。一般来说,民事诉讼比较多的涉及到公民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经济利益等等。在法院审理案件时,不仅包括了民事诉讼,......


·信用卡贷款利息是多少
      信用卡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计算的一、信用卡贷款利息怎么计算目前各家银行规定的50天(或56天)免息期计算并不相同,持卡人最好也能心里先有个底。其中,工行规定本月消费到下月25日为免息期。假设......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