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建筑行业现在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正在大力发展的一个行业,但是确存在很多由施工管理不善而引起的安全风险,这时候进行良好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就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1、项目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达到既定的安全目标:
  
  2、本工程中杜绝火灾的发生;
  
  3、本工程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4、本工程中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管理目标的控制
  
  1、安全控制的主要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方法,通过法规、技术、组织等手段,规范劳动者行为,控制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施工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不安全因素,使人、物、环境构成的施工生产体系达到最佳安全状态,最终实现安全目标。
  
  2、安全生产控制的基本原则
  
  (1) 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
  
  (2) 安全第一的原则;
  
  (3) 预防为主的原则;
  
  (4) 动态控制的原则;
  
  (5) 全面控制的原则;
  
  (6) 现场安全为重点的原则。
  
  三、文明施工目标
  
  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确保项目达到省级文明施工工地,合格工程。
  
  2、 文明施工目标的控制
  
  项目经理部按照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法规,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现场,建立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协调专业管理和各项施工活动,控制污染,创造文明安全的施工环境和人流、物流畅通的施工秩序。
  
  四、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和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领导、项目部技术人员要确定自己的安全责任目标,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安全保证体系见附图)。
  
  五、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以上是我们就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为您带来的文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首先要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对于操作人员也要进行相应的管理,践行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是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内容。
总结: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建筑行业现在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正在大力发展的一个行业,但是确存在很多由施工管理不善而引起的安全风险,这时候进行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破产清算组人员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人员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


·2023年恶意欠薪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2023年恶意欠薪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店名侵权有哪些赔偿?
      店名侵权有哪些赔偿?一、店名侵权有哪些赔偿店名侵权有哪些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店名侵权一般是由于商标侵权,一般是依据对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租金交给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租金交给谁?应当继续交给出租人,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


·劳动合同辞职三方违约金需要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辞职三方违约金需要赔偿吗不需要进行赔偿。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劳动者赔偿。只要......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