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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有哪些?

  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有哪些?
  
  财产侵权与侵占这两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时常发生,但是对于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相信您都不甚了解,甚至可以说是很模糊。那么财产侵权与侵占分别属于何种法律关系?当事人又应该通过何种渠道来维权呢?下面我们就给各位介绍一下。
  
  “侵占”,改变占有人,我的成了你的。
  
  例子:王五近期要出差,为了保证自己祖传古董的安全,他将此宝贝交付给自己的朋友赵六保管,并约定待出差归来,再将此宝贝取走。为表示感谢,王五出差归来之时,还给赵六带了好几份当地的特产。谁知宝贝不但没有取回,还被赵六告知,家里遭到抢劫,宝贝被抢走了。就在王五心灰意冷地准备放弃之时,意外地听到朋友告知,赵六竟然带着其宝贝古董在古玩市场售卖!该案中,赵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所保管的王五的古董据为已有,已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据不交还的行为。
  
  “侵权”,权益受到破坏,我的权益没法享受。
  
  例子:张三在回家途中被李四家的藏獒咬伤,李四没有对藏獒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且未尽到看护义务。张三非常生气地找李四理论,李四辩称事故发生系张三恶意挑逗它造成的,其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张三则辩称自己根本没有挑逗它,之所以被它咬伤,是因为李四没有对它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李四存在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协商不成,张三一纸诉状将李四告上了法庭。该案中,李四饲养的藏獒未被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而将无过错方张三咬伤,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罪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
  
  所谓侵占财产, 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 所谓损毁财产, 是指行为人侵害 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 损失, 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 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 我国民 法通则第 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 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面对着财产权的一个被侵权的行为,那么其构成的要件是怎么样的呢 ? 需要 注意哪些内容的呢 ? 过错侵权和无过错的侵权将会的一个情况呢 ? 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我们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 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 才构成侵权行为, 行为人才 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的侵权与无过错责任的侵权之构成要件:
  
  1、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应为四个, 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侵害行为 ) 、 损害事实、 加害行 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
  
  2、无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应为三个, 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侵害行为 ) 、 损害事实、 加害行 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案件中, 不考虑加害人在主观方 面是否存在过错, 只要具备加害行为、 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就认 定加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 是无过错侵权行为构成要 件的本质特征。
  
  法律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民事侵权案件,被侵害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任,对方不承担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凭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财产侵权与侵占,两者都有侵犯的意思的但是方式却不大相同。前者是损害到相关财产权益,后者是占有财产。性质上完全不同,您不要搅混了。如果您遇到难题或对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有何不解,可以参考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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