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民法典》第330条至343条对此有专门规定,该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从中看出,林地由于承包周期长,可作为遗产继承,其他耕地的收益应作为遗产继承。或许有人提出,如果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其生前承包的土地怎么处理。我认为,在把收益权行使后,土地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者由集体经济组织调整给他人承包。这也避免符合条件的人无地可包和一人承包数份土地现象在文中我们都知道了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之后的继承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家庭承包的话,只有林地的承包人死亡之后子女才能够进行继承,但是耕地或者草地这些农用土地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是个人承包的方式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如果死亡的话,他的子女是可以继承承包权的。
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那具体......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确立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确立的,一旦确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合约纠纷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对于假冒商标构成侵权吗?
对于假冒商标构成侵权吗?构成了商标侵权;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可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还是男方是不一定的,因为抚养权一般要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子女的权益、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判断。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职务侵占是否自诉案件?
职务侵占是否自诉案件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1、租赁物的租赁法律关系已经形成,主要具备如下认定标准:(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2)租赁物已交......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