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国家机关损害后,其能够托付代理人提出国家补偿。人民补偿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国家补偿案子的部分,当无法经过书面审理处理补偿事宜的时分,委员会要安排恳求人及补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那么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咱们一同跟从我们详细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案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赔偿委员会应当指定审判员组织质证,并在质证三日前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必要时,赔偿委员会可以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原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到场接受询问。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三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
质证开始前,由书记员查明质证参与人是否到场,宣布质证纪律。质证开始时,由主持质证的审判员核对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告知质证权利义务以及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质证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陈述,复议机关进行说明;
2、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
3、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出示证据,发表意见;
4、询问参加质证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5、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质询和辩论;
6、审判员宣布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认识一致的事实和证据;
7、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最后陈述意见。
二、哪些情形需要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质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1、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
2、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
3、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
4、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三、延期质证的情况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质证: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质证的;
2、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是否回避的决定不能在短时间内作出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补偿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补偿恳求后,为了更好处理案子,会安排进行国家补偿案质证。委员会要提早三天告诉到恳求人及补偿义务机关,奉告质证时刻和地址。在质证过程中,依照两边别离陈述、出示依据材料、问询证人、两边就争议部分进行争辩,做最终陈述等次序进行。当一方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质证的,能够延期质证期限。
总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国家机关损害后,其能够托付代理人提出国家补偿。人民补偿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国家补偿案子的部分,当无法经过书面审理处理补偿事宜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
·一、离婚判决不涉及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离婚判决不涉及财产分割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正常驾驶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正常驾驶车撞死人要坐牢吗一、正常驾驶车撞死人要坐牢吗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
·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
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经济随着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已经在我们企业的工作中是显得很尤为重要,为了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经济合同......
·非法集资抵押权人利息是否受保护
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在非法集资的过程当中可能会涉嫌多种交易。比如说投资者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自己的一些不动产抵押到银行,但是到最后才发现自己所涉及的是非法集资的......
·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
在我国,由于楼市的热销或者有些房产商的故意炒作,当购房者看中某一房产时,开发商就会说如果当天订购就可以有优惠,而第二天就要涨价,让购房者当即签订认购书。于是有些购房者就问,购买期房......
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