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随着我国《反家暴法》的出台,如今要是在家庭生活中造成了暴力对待的话,那么受害人此时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应该都不了解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家庭暴力行为有,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精神侵害。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书面申请,若有困难,可口头申请。若当事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申请不需缴纳诉讼费,也无需提供担保。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什么条件
  有明确的被告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未婚同居也可申请)。
  (四)提出申请后多久能得到回复
  受理申请后,法院于72小时之内做出决定;情况紧急的,应在24小时之内决定。
  (五)法院如何裁决
  案件审理比照特别程序进行、是否需要听取被申请人意见,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裁定形式作出。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六)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久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保护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保护申请人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二)被申请人违反人身保护令怎么办
  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了吧。通常在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但也不是说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获得,此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总结:随着我国《反家暴法》的出台,如今要是在家庭生活中造成了暴力对待的话,那么受害人此时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应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年限最长有多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年限最长有多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


·一、醉驾自首情节可以判缓刑吗?
      一、醉驾自首情节可以判缓刑吗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刑,如果有自首情节、有悔罪表现,不是累犯的,可以判缓刑。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


·工厂倒闭工资怎样赔偿?
      工厂倒闭工资怎样赔偿?一、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刑事羁押后民事诉讼如何处理?
      刑事羁押后民事诉讼如何处理?刑事羁押后民事诉讼中止审理。被羁押的当事人有民事诉讼的,如果被羁押人员不能出庭的,法院可以中止审理,或者与法院协商到羁押所在地审理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


·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怎么办?
      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怎么办?一、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担保还有效吗?根据我国《担保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对外签订合同谁负责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
      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对外签订合同谁负责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