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欠条是从写的日期算还是打钱的日期?

  欠条,这个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它是有别于合同的另外一种存在,欠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的一种简单的债务偿还依据。虽然,它的相关固定没有合同那么详细,但是,在案件处理中,欠条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那么,欠条是从写的日期算还是打钱的日期?一般来说只要双方签订了欠条,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是在签订之日,款项还没有到账,建议可以再欠条里写明有关情况。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欠条写作的注意事项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 章)或个人签名。钱款数字要大写。欠条的分类欠条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欠条从发文的角度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位欠个人或其它单位的钱物时所出具的欠条,另 一类是个人欠他人或单位的钱物而写的欠条。从欠条的发文对象看,欠条也可分为写给单位的欠条和写给个人的欠条两种。从欠条的内容看,欠条还可以分为欠物条和欠款条两种。范 文 一尚欠×月×日从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基建科借到的×××,特留此据。经手人:××二×年×月×日借到×××人民币捌拾圆整,今补欠条,作为凭证。×××(签名盖章)×年×月×日三原借×××同志人民币叁佰圆整,已还壹佰伍拾圆整,尚欠壹佰伍拾圆整,两个月内还清。 ××××年×月×日以上就是“欠条是从写的日期算还是打钱的日期?”的具体回答以及写欠条是应当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欠条是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重要依据,希望您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在签订欠条时都要小心谨慎,如有不妥之处,建议可以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总结:欠条,这个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它是有别于合同的另外一种存在,欠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的一种简单的债务偿还依据。虽然,它的相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但是不管怎样,即使结婚半年,那么离婚的......


·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什么?
      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什么?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一样的,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劳动仲裁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
      劳动仲裁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劳动仲裁也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向有关部门请......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随着近年来,我国对于广大人民普法力度的增加,我们对于民法并不陌生,民法为了保障民生而制定的一项基本法则。在我国,进行民法诉讼时,牵扯到一个溯及力的问题......


·如何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
      如何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


·工伤申请时间新规定
      工伤申请时间新规定为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欠条是从写的日期算还是打钱的日期?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