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
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 应当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二、对于被告地址明确,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
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处理,所以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12条规定:“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答复是:“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其
总结: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可以的,应当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轮候查封吗?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轮候查封吗?诉讼财产保全是可以进行轮候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扣冻规定》)重申并拓展了关于轮候查封的规定......
·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公证吗?
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公证吗?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我国继承法列明的不同的遗嘱形式,代书遗嘱只要内容和形式要件合法,即可使用,并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实践当中,由于大家对法律......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现在离婚案件不再像从前一样处理简单,现在的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涉及问题非常之复杂,以前简单的判定只要是夫妻的财产没有婚前和婚后的区别......
·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
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一、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
·企业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当今社会,每年都有数不胜数的企业成立,当然,每年也有将近一半的企业破产。经济变幻莫测,企业的经营不是一件简单易做的事情。那么,当企业面临破产的境遇的时......
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