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连带债务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债务的类型中包含这一种由多个债务人一起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而这种连带债务自然也会存在担保的现象,但是与普通的债务担保不同的是连带债务的担保有效期间是有限制的,一旦超过了期限就不再有享有担保的效力支撑。那么,连带债务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一、连带债务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保证的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它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因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以下具体论述之。(一)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三)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四)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五)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综上所述,连带债务的担保有效期限也是根据合同内容中有关担保条文的约定来定的,如果没有相关的条文就会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合同时间到达之后的六个月内保证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就没有权利要求担保人代为履行该债务。
  
  
  
总结:债务的类型中包含这一种由多个债务人一起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而这种连带债务自然也会存在担保的现象,但是与普通的债务担保不同的是连带债务的担保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


·非法集资主管部门是哪个?
      一旦自己或者身边人涉及到非法集资相关情况,你会知道这个归哪个部门主管吗?我国的政府部门众多,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仔细去了解到每一个部门到底是干嘛有什么作用,到了碰到相关情况才急着去查......


·新型非法集资中间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公司企业要么靠集资来进行投资或者周转,法律上也规定了合法的集资的方式,但是依旧存在非法集资。而非法集资中有一种方式是靠中间人进行推波助澜,中间人因参与到了非法集资中......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非丧失诉权。故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只......


·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新申诉
      公安机关如果存在办案失误对正常行为人进行拘留导致对方个人权益受损的话,我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国家办事导致我们个人利益受损的事件,我们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对于......


·案件梳理
      案件梳理武汉交警通报,6月15日1时31分,驾驶员王某强(男,26岁)驾驶鄂A60ZQ1号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沿江岸区沿江大道南向北行驶至三阳路路口时,先后撞向在其前方停候及对向行驶的5辆小轿车......


连带债务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