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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212条具体讲了什么?

  盗窃、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大多属于公诉案件,检察院负责起诉。但是像遗弃罪、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要当事人自己起诉。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章节对公诉及自诉做出了规定,其中就包括第212条。那么,刑诉法212条具体讲了什么?下面本站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文件告诉您。
  
  一、刑诉法212条具体讲了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刑事自诉案件具有哪些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三、刑事自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一般要求自诉人提供如下材料: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自诉案件也是刑事诉讼的范畴,根据刑诉法212条规定,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应该首先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告可以撤诉。而法院启动审理程序的话,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完成,并做出判决。当事人发起自诉,要准备好一份刑事自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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