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经营中的责任主要?

  公司法人经营中的责任主要有哪些
  
  已经成功注册登记的公司肯定是在不久的将来就要经营相关的业务的,所以这就意味着公司只要从开始经营的那一天开始法人代表就承担起了一些特殊的责任。也正是因为大多数的人从一开始都是规规距距的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所以这些本身就存在的客观事实就容易为您所忽略。就像是公司法人经营中的责任其实就是一个当事人必须要在之前认识到的。
  
  公司法人经营中的责任主要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以下是几类常见的单位犯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
  
  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食品、农药、化妆品等。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罚最重至死刑。由于近年来有毒有害食品泛滥,食品犯罪是目前打击的重点。在三鹿奶粉事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作为单位负责人被处无期徒刑。
  
  (二)走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
  
  这类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等。最长刑期可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例比较常见。
  
  (三)商业贿赂类犯罪
  
  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条)等罪名。一般来说,收受财物的金额只要达到5000元,即可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标准。打个比方,收受一个苹果手机就够了;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标准目前是1万元,在这个物价高企的时代,可能几张购物卡、加油卡就已经触碰到了刑法的高压线。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发生几率较高,特别是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最近广受关注的浙江本色集团吴英集资诈骗案,就是一例。
  
  二、民事责任
  
  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
  
  (一)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法定代表人责任。比如,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即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情形的),该合同有效,但如果因此给本单位法人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
  
  公司、企业出于管理考虑,有时会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更进一步地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时,公司、企业可以基于民法典相应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违约责任。
  
  (三)侵权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财产,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四)股东责任
  
  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时,以下法律责任较为常见: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类似的,如果是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当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时,其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时需承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一旦出资人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时,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按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公司法人的责任主要是包括刑事和民事这两个最重要的部分的。在我国最新的刑法当中专门将商业贿赂罪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置了,所以商业贿赂也要追究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的。
  
  
总结:公司法人经营中的责任主要有哪些已经成功注册登记的公司肯定是在不久的将来就要经营相关的业务的,所以这就意味着公司只要从开始经营的那一天开始法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强奸没证据怎么办?
      被强奸没证据怎么办?一、被强奸没证据怎么办事实需要证据来证明,否则就不成为法律事实。刑事案件对证据的要求尤其严格。你称你被强奸了,当然需要有关证据。同时,你认为没有证据,其实未......


·2023最新公司法全文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全文是什么?我们身边的公司是有很多的,公司的大小和种类一般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国家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颁布了公司法。公司法就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各项事务公司的任何问题一般......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并非仅靠法官自由心证,而是依照一定的法律标准,具备一定的法定理由的,其所送达的判决书也会在一定期限内生效。那么,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被认定为贩毒罚款一千元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


·浙江省农村拆迁安置相关细则?
      浙江省农村拆迁安置相关细则?一、浙江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


·房屋所有权包括哪些权利,可以怎么取得
      房屋所有权指的是房屋所有权持有人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那么全面支配的权利具体包含了哪些呢?我们又如何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呢?下面我们就为你一一解答。一、房屋所有权的具体内容房屋所有权......


公司法人经营中的责任主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