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诉讼离婚是我们结束这段美好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诉讼离婚虽然在结束此种关系上显得极具力量,但是它在程序上却是相当繁复的。那么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进行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管辖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三)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四)判决与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诉讼离婚要比协议离婚麻烦许多,而在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也只有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而此时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呢?上文中已经进行了介绍。在进行离婚官司的时候,当事人还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利益。
总结: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诉讼离婚是我们结束这段美好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诉讼离婚虽然在结束此种关系上显得极具力量,但是它在程序上却是相当繁复的。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法违约金数目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吗?
      民法典违约金数目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吗?民法典违约金数目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


·永清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清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代社会,走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路边某个区域正在进行拆迁征地,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最为关心的就是征收补偿费用的多少,他们肯定希望补偿费用越高越好,但......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吗?
      一、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吗?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行政犯,即是违法了经济、行政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行......


·打人一巴掌会拘留吗?
      打人一巴掌会拘留吗?一、打人一巴掌会拘留吗要看这个巴掌打的轻重程度如何。1、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构成治......


·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受理
      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受理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离婚的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


·医疗意外医院需赔偿吗
      医院在救治病人时,如果不小心发生了医疗意外,那么就有可能导致病人的死亡。一旦由于医疗意外导致病人死亡,那么作为医院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医院的赔偿可以又分为几个部分呢?首先,医院作为赔......


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