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

  企业在贸易往来中,就采购货物,销售商品和上下游企业谈判的时候,确定合作意向的,会向对方发出要约,要求签订买卖合同。日常生活中,要约十分常见,其体现的是一方的意思表示。如果对方承诺,则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那么,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二、要约的特征有哪些?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综上所述,要约发出后,接到要约的如果做成承诺,则下面双方就要签订具体的合同了。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几种,比如要约发出方撤回要约、要约在到期时对方没有承诺,或者要约内容要进行重大修改的。要约失效,就没有了法律约束力,未承诺的一方没有任何责任。
  
  
  
总结:企业在贸易往来中,就采购货物,销售商品和上下游企业谈判的时候,确定合作意向的,会向对方发出要约,要求签订买卖合同。日常生活中,要约十分常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入职焦虑症,具体表现是什么?
      刚毕业的学生初入职场或从一个公司跳槽进入另一个公司的社会人士,在入职初期,往往会出现工作上的不适应,甚至心烦意乱、焦虑等不良情绪,出现这种情况,新人们需注意了,有可能是患上了入职焦......


·2023年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
      2023年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一、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标准是多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标准是多少一、单位合同诈骗1、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一、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一)合同有效的条件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酒驾撞人轻伤找人顶替什么处罚
      酒驾撞到别人,即发生了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积极赔偿,争取受害人的谅解。顶包的人涉......


·2023土地闲置税怎么计算?
      土地闲置税怎么计算?(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基础......


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