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是什么?
有关财政票据,我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应等等,给出了详细解答。那么什么是财政票据,什么又是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关于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是什么
为了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财政票据行为,加强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防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有以下几点加快推广普及机打票据,凡具备计算机打印条件的,都应使用机打票据,不再使用手工填写票据。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各级财政部门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财政票据的印制、购领、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第四条 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财政票据实行分级管理。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全省财政票据管理政策,票据的种类、规格、联次、式样,统一印制和管理全省财政票据,承担省直单位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第二十八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启用财政票据前,检查票据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处理。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第二十九条 执收单位收费(收款)或罚款时,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作为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不出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第三十条 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准确、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及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第三十一条 填写财政票据统一使用中文,财政票据以两种文字印制的,可以同时使用另一种文字填写。第三十二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不得使用过期作废的票据。第一条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什么是票据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不管是怎样的票据,我们都需要明白其具有的法律意义,这不仅仅是为了保障个人以及企业的利益,同时也是保证了自身的权。有关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有哪些,在这里就做出以上解答,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本网站律师。
总结:有关财政票据,我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应等等,给出了详细解答。那么什么是财政票据,什么又是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接下来让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侵占罪法院会调查吗
会的,侵占罪是是刑法中规定的绝对亲告罪,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侵占罪遵循绝对的不告不理原......
·已到十八岁犯有意杀人罪判多少年?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对象有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对象有什么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公告送达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公告送达我国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您母亲起诉离婚的,法院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发出公告六十日后......
·判刑后什么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判刑后什么条件可以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
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