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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合同的条件包括什么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一般都是以订立合同的方式来确认交易的达成,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在交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在法律上,成立合同的条件一般都有哪些呢?而在交易中,合同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它才能成立,那合同成立后会有什么法律效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成立合同的条件包括什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二、合同成立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如何等,由当事人自愿约定。但是,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就是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所谓受法律保护,就是说,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从而使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法院就要依法维护,对于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强制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是关于“成立合同的条件包括什么”以及“合同成立后有什么法律效力”的有关合同的法律材料,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此外,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比如:要到相关部门登记等。鉴于这些特殊情况的存在,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出现合同未能顺利生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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