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隐藏财产共有人侵权怎样处理
就算是两个非常熟悉的朋友之间共同合伙经营生意,关于财产和利润的分配的这些问题通常都是规定得非常详细的,所以隐匿财产的这种事情大多数都发生在夫妻之间,毕竟在婚姻关系期间对于双方的共同收入肯定不会计较的那么清楚,但备不住其中有一方就有隐匿财产的这种行为。那么,离婚时隐藏财产共有人侵权怎样处理?
一、离婚时隐藏财产共有人侵权怎样处理?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又对此有进一步规定,其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法律是如何规定隐匿财产行为?
夫妻之间结婚之后也可能会有离婚的情况,有一部分人婚后生活在一起发现彼此不合适而离婚,离婚就涉及财产分割。此时,一方为了在财产分割时可以多分,就容易出现一方隐匿财产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什么情况属于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转移、隐匿的办法将财产转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占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不仅有房产、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1、 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2、 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4、 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5、 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具体说来,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说确认了隐匿的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享有的,但实际上共有人却故意的将共有财产隐匿的话,这种做法当然可以申请法院深入的调查取证,隐匿的财产也是有权利共同分割的,对于引进的这种行为,如果当时并没有发现,在事后发现,并且能够向法庭提供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仍然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总结:就算是两个非常熟悉的朋友之间共同合伙经营生意,关于财产和利润的分配的这些问题通常都是规定得非常详细的,所以隐匿财产的这种事情大多数都发生在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若经过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话,之后就是按照规定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实际的伤残等级。相信您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要求,而进行工伤鉴定的也是如......
·一、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首先是协商一致分割,其次是平均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不行,离婚以后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2023中是怎么承担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中是怎么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
·中止行政复议审查由谁进行?
中止行政复议审查由谁进行?由作出该行政决议的上级行政机关作出中止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
离婚时隐藏财产共有人侵权怎样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