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不论是古时候还是现今社会,劳动关系都是最普遍的存在。古时候的用工关系中会有契约来证明用工关系,而在现今社会则是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证。不过,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索赔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想向单位索要赔偿,主张双倍工资,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实现。
  
  在职期间可以提出仲裁,且无时效限制;离职后也可提出,但必须在一年内提出;所主张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
  
  三、不签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对于不签合同能否辞职应该看劳动者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无论是哪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是要承担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至于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上文中已经进行了介绍。实践中,劳动者辞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而向单位索赔时,要注意收集好能够证明单位与自己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能够顺利获得赔偿。
总结:不论是古时候还是现今社会,劳动关系都是最普遍的存在。古时候的用工关系中会有契约来证明用工关系,而在现今社会则是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证。不过,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


·最年来出现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最年来出现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就是镇雄母享收社会抚养费行为合法吗?这个社会情况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对于这个社会情况,可能您对其为什么是不可以只是在道德层面上的理解......


·骗购外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购外汇罪是一种侵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行为,它与抢劫罪客观上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都可以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不过在具体的量刑上面,显然法律中对这......


·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那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呢?并不是所有的专利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那么又有哪些对象不受专利法保护呢?我们将在......


·夫妻的婚姻效力问题可以上诉吗
      夫妻的婚姻效力问题可以上诉吗一、夫妻的婚姻效力问题可以上诉吗?夫妻的婚姻效力问题不可以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


·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
      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一、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民法通则,刑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均对此作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华人......


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