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代通知金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不是按天数折合的。
  二、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有适应期,提早做好相应安排;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代通知金。另一方面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四、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区别?
  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三种情形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协商解除、法定裁员、员工被迫解除等诸多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包含了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同时其范围更为宽泛。2、两者的支付月数不同代通知金为固定金额,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月数跟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有关。员工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作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之后一年按照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代通知为固定的一个月,而经济补偿金则基本上遵循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原则。3、计算基数不同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一个月工资,其不受三倍封顶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受三倍封顶限制。比如一员工月薪五万元,在给此员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适用的基数就不应该是五万元,而应该按照北京市市平工资的三倍进行封顶计算,即12603元;而此员工的代通知金则应该是五万元,不应该受三倍封顶的限制。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这时候涉及到代通知金的法律含义,在代通知金的赔偿中是按照的员工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给付的,并不涉及到天数问题,在这里我们提醒您代通知金的赔偿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有遇到用人单位不给付代通知金的情况一定要到劳动局去申诉。
  
  
  
总结: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代通知金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不是按天数折合的。二、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占有改定是否发生风险转移
      占有改定是否发生风险转移?只要约定好一般不会发生;(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


·开空头支票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会用到支票这种票据,根据票据法有关规定,企业开具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银行的实存资金。如果超过额度签发支票,属于签发空头支票,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属于违法。那......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


·对于圈养野生动物违法吗?
      对于圈养野生动物违法吗?是否犯法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依法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就不犯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


·在我国国家买合同房风险吗
      一、在我国国家买合同房风险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果进行交易的话会有很大的风险,就算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还是会有风险,所以大家还是不要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可以分割吗?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可以分割吗离婚的夫妻是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的,具体原因如下:1、所有权: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