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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可以不作证吗?

  人与人之间出现了矛盾需要怎么解决?这一问题的回答,很多人都会说“法院”。民事诉讼是最常见的一种诉讼类型,而法院会如何处理民事诉讼呢?这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知道如果一旦需要审理案件,开庭的话,那么就需要证人来为原告和被告他们作证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证人都愿意作证。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想要问一个问题:民事诉讼中证人可以不作证吗?一、民事诉讼中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需要在具体的案件中由法官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决定。二、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存在的问题证人出庭作证率低,是我国法院系统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的、也是多年来一直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很复杂,如证人不能受到较好的司法保护、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及损失得不到合理及时的补偿、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时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措施等等。勿须讳言,司法程序上的问题,通过司法手段解决是最有效的。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是对国家承担的一种义务,因为犯罪不仅仅被看作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害,而且还涉及对社会关系的侵害,国家要维护这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也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因此,每个知道刑事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依法享有作证豁免权的除外),这是公民对国家的一种义务,国家有权使用强制手段迫使证人出庭作证。但是,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人身、财产纠纷的,即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的“私权”问题。那么,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义务?如果是义务,那么是对谁的义务?这是我们首先要在司法理论上明确的问题。综上所述,证人作证是每位公民对国家的一种义务,很多人因为很多原因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因此如何让证人愿意作证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就开头的“民事诉讼中证人可以不作证吗”这一问题,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回答。如果您需要详细了解这一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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