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空抛物或坠落物之人损害的责任由谁负责?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中高楼林立,虽然非常整齐,但是也隐藏着很多危险。比如高空坠物甚至会带来人身伤害。那么,高空抛物或坠落物之人损害由谁的负责?如何赔偿?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详细解答高空坠物带来的人身伤害应该如何赔偿。
  一、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怎么赔偿?
  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1、谁来担责?(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2、如何计算赔偿?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3、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4、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二、法律如何规定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如果来源明确,则由相应的人员负责。如果没有明确的来源,则由建筑所有人及管理人进行连带责任。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住户可以证明自己为非侵权人,那么不需要负责和赔偿。
  
  
  
总结: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中高楼林立,虽然非常整齐,但是也隐藏着很多危险。比如高空坠物甚至会带来人身伤害。那么,高空抛物或坠落物之人损害由谁的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肇事是否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是否适用缓刑?一、交通肇事是否适用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1、法定......


·一、没房产证的集资房能贷款吗?
      一、没房产证的集资房能贷款吗?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


·放弃土地使用权协议格式是什么?
      放弃土地使用权协议格式是什么?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村里是承包给各个农村生产合作社的社员的,而有些被承包的土地,其承包者因为某些原因,如年纪过大或身患重病而不能耕种的,其土地的使用权......


·判过缓刑为什么没有案底
      被判缓刑这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然后法院肯定会留下犯罪记录。只要犯罪记录被保存,就无法消除。除非犯罪人没满18岁并且判刑少于五年,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对案底进行封存。判过缓刑为什么没有案......


·支票填写规范是什么?
      支票填写规范是什么?今天的商业经济如此之发达,商品付款的形式也在不断的增多,从早期的现金支付到如今的电子支付,这无疑是商品经济的一大进步。但是商品支付形式中的支票支付的优势是越来......


·最新醉酒驾驶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


高空抛物或坠落物之人损害的责任由谁负责?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