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呢?关于上述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当首先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法律规定了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时,如果职工的权益没有或者不能得到保障,工会组织应承担起为职工申报工伤的职责。
   二、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包括单位以及工伤职工自己等等。如果您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积极主张自己在工伤期间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不给您申报工伤认定,您就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资料,向有关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总结: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强险条款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强险条款赔偿项目有哪些实践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机动车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要在责任限额内做出赔偿的。那么交强险条款中规定的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


·侵权责任纠纷指的是什么?
      侵权责任纠纷指的是什么?一、侵权责任纠纷指的是什么?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乃至于债权等。侵权纠纷和权属纠纷不同。......


·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自己申请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自己申请么?可以由个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1)受伤鉴定委托书;(2)病历: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记......


·法律规定加班工资不发如何赔偿
      法律规定加班工资不发如何赔偿?1、按照拖欠加班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赔偿,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


·一般构成受贿罪如何量刑?
      构成受贿罪,会受到刑事追究,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构成受贿罪如何量刑?索贿或收受贿赂的行为相比贪污更加隐秘,这些年此种犯罪也更加严重,国家打击受贿犯罪从不手软,那究竟触犯......


·离婚后女方陪嫁物品归谁
      离婚后女方陪嫁物品归谁根据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