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申请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备案就是要求对整个行政处罚的具体过程进行存档,因为将来工作人员很有可能对行政处罚的这整个案件进行调查的,不过平常您所见到的一般行政处罚是无需备案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行政处罚申请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徐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的名义依法作出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指导、审查和报送工作,并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存档等。
  
  各执法单位具体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初审工作,按照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有关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备案审查: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个人在500元以上的,单位在1000元以上的;
  
  (二)对经营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在20000元以上的;
  
  (三)拆除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个人在50平方米以上,单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四)其它应当备案审查的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六条 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
  
  第七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程序是否合法;
  
  (二)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四)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五)《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是否规范,符合法定格式、要求;
  
  (六)其它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八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处理建议,经市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有关执法单位执行。
  
  经纠正重新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进行备案。
  
  当事人就重大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单位应当配合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做好应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应当加强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报送备案的,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报送。
  
  拒不履行本制度的,予以通报批评,按《市执法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由市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规定是一些重大的行政处罚要备案,比如说对公司的罚款达到了两万元以上的这些,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以后,国家有关部门要对整个行政处罚当中涉及到的证据,作出的处罚决定的适当程度,以及相关程序等这些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查的。
  
  
总结:行政处罚申请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关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备案就是要求对整个行政处罚的具体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4、会诊意见;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规定是什么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规定是什么?小微企业互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授信期限最长1年,循环贷款最长期限2年。企业的贷款额度也叫综合授信额度,还叫敞口额度。它是经过企业申请,业经银行......


·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


·民房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民房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民房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是:两者的权属不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


·一、房屋漏水物业费还交不交?
      一、房屋漏水物业费还交不交?要交;房屋漏水可以有物业报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果还在保修期那就有施工单位维修,防水维修期5年不交物业费不是解决办法。如果物业不作为,你可以通过业主......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弥......


行政处罚申请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