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个人工伤申请书怎样写?
当劳动者在劳动期间受伤,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以此保证自身权利,以及生活状况。那么什么是工伤?其鉴定的方式又是什么?在我国关于个人工伤申请书怎样写等等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点。
一、在我国关于个人工伤申请书怎样写
工伤申请书认定,是需要由用人单位申请的,用人单位在30日以内依法为企业因公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如果已经错过了这个时间,单位没有为你申报的,那么员工本人可以申请了。申请只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部门备有)不用再另外写什么申请的; 当然你还需要同时提交一些有关材料:劳动合同书(复印)、本人身份证(复印)、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
二、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三、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我国,由于工作中受伤,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需要给予伤者一定的补偿。国家制定工伤鉴定,不仅仅是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也是跟好的维护社会的和谐。在写工伤申请书时,注意其相关的法律要点,保障其法律效应,是非常重要的。
总结:当劳动者在劳动期间受伤,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以此保证自身权利,以及生活状况。那么什么是工伤?其鉴定的方式又是什么?在我国关于个人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常常会先判定违法者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这往往会对案件审理的结果会造成较大的影响。那么到底什么......
·一、 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哪种户口赔偿?
一、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哪种户口赔偿?按照农村户口赔偿,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一样;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
·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可以迁回她老家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可以迁回她老家吗可以,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但是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你们双方的户口性质不同的话,就不能,......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
·不是故意造成轻伤二级会被判刑吗
不是故意造成轻伤二级会被判刑吗?过失致人轻伤二级不会被判刑,过失致人重伤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过失致人轻伤二级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侦查的时候,此时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但这也是有时限规定的,那到底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限是多长?我......
在我国关于个人工伤申请书怎样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