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上赌场代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网上赌场代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各地的公安干警严厉打击开设赌场的情形之下,现在赌场犯罪也是跟其他大多数的犯罪类型一样,在网络上利用一些高科技的手段开办网上赌场,网上赌场甚至要比实地开设赌场的社会危害力更大,因为现在的未成年人有大把的机会上网。不论是在网上还是实地开办赌场都是犯罪的,我国对于网上赌场代理的相关规定也是非常详细的。
  
  一、网上赌场代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
  
  二、赌场量刑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8月31日 公通字[2010]40号)
  
  三、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对于网上赌场代理主要是根据具体的金额认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网上赌博的账号有上下级的这种关系,通常情况下就是为网上赌博的代理,网上赌博的代理要承担主要的刑事责任,按照涉及到的具体赌资和参与人数来决定其量刑的轻重程度。
  
  
总结:网上赌场代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各地的公安干警严厉打击开设赌场的情形之下,现在赌场犯罪也是跟其他大多数的犯罪类型一样,在网络上利用一些高科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怎么处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怎么处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的处理有下面两种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是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因为闲置两年没有土地使用,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武倘寻征地补偿不合理应该怎样办理
      武倘寻征地补偿不合理应该怎样办理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投资的方式是有许多的,保守的可以选择银行存款,想多点利润的可以选择国债,追求高收益的可以选择买企业债券或者是股票。当然,所有人都希望能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回......


·在我国追债人骚扰家人犯法吗
      在我国追债人骚扰家人犯法吗正常追债法律是许可的。如果骚扰行为对家人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影响的话,则视情节可以认定属于违法行为。追债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私募基金亏损承担原则是什么?
      私募基金亏损承担原则是什么?私募基金亏损承担原则具体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但是这个情况一般是在签订的合同中有所规定的。私募基金亏损风险1、法律和政策风险对于国内私......


·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一、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应该得到保护。1、版权保护利于促进创新版权保护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而言,非常有利于创新。2、版权保护利......


网上赌场代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