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数额是多少

  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数额是多少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贵州、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关于规避级别管辖的问题
  
  审判实务中一些法院突破级别管辖权限受理诉讼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初始的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即法院受理诉讼时争议标的数额等就明显超出其级别管辖权限;另一种是后发的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即在受理诉讼时,原告主张的争议标的数额在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内,但在开庭时,由于原告增加或变更了诉讼请求。争议标的数额发生了变化,超出了受诉法院的级别管辖权限。
  
  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是民诉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原告若是正当行使此项权利,本无可非议,但问题在于原告利用此项权利规避级别管辖。按照争议标的额,诉讼本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但原告为了使下一级法院能够受理其诉讼,起诉时故意将争议标的额降低到下一级法院的级别管辖权限内,等到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告再要求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原告这样做有几重目的,首先是使下一级法院能够合法地受理其诉讼,其次是使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无法发挥作用,最后是将二审法院由原来双方共同所在行政区域的法院变为自己所在地区的法院,以求得本地法院的“特殊保护”。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原告的这种做法通常是在得到下一级法院默许后进行的,甚至是原告的律师事先同受诉法院的法官共同事先安排好的,所以,当被告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时,法官往往以答辩期已过为理由不予理睬,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
  
  现实中,我们看到其实大多数的民事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但这里还要考虑到地域管辖的问题,才能最终确定究竟哪些法院是可以进行管辖的。按照上文中的介绍,一般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数额是在5000万元以下。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数额是多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一、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1.普通程序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监护人可以代立遗嘱吗?
      监护人可以代立遗嘱吗不可以。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老公重婚罪的应该怎样处罚
      一、老公重婚罪的应该怎样处罚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


·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
      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一、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遗产继承份额赠与协议书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行为有哪些
      抽逃出资行为有哪些(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凡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是可以作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主体,而在定罪之后,就是处罚了。那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几年呢?针对这个问题,下文......


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数额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